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“四风”、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要求,按照党中央、中央纪委、市委、市纪委和市委教育工委、市纪委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组的安排部署,进一步严明纪律、严格要求,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,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。现将有关节日期间“十严禁”和“十二严禁”的纪律要求重申如下,望广大党员干部及教师严格遵守,确保度过一个欢乐祥和、风清气正的节日。
一、市纪委关于节日期间“十严禁”纪律要求
1.严禁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;
2.严禁违规举办年会、节会、庆典等活动或借招商引资之机搞各种形式的论坛,用公款搞相互走访、宴请等拜年活动;
3.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
4.严禁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消费卡、电子红包以及土特产品等节日礼品礼金;
5.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;
6.严禁公车私用或“私车公养”;
7.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封建迷信、赌博活动;
8.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
9.严禁在节日期间开展“走秀式”调研和“表演式”慰问;
10.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打折扣、搞变通,特别是窗口单位对群众需求“推绕拖”。
二、市教育工委市纪委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组关于节日期间“十二严禁”纪律要求
1.严禁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;
2.严禁违规举办年会、节会、庆典等活动或借招商引资之机搞各种形式的论坛,用公款搞相互走访、宴请等拜年活动;
3.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
4.严禁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消费卡、电子红包以及土特产品等节日礼品礼金;
5.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;
6.严禁公车私用或“私车公养”;
7.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封建迷信、赌博活动;
8.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
9.严禁在节日期间开展“走秀式”调研和“表演式”慰问;
10.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打折扣、搞变通,特别是窗口单位对群众需求“推绕拖”;
11.严禁乱收费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;
12.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。
联系人:宋昕伟
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:60585055 13920782168
中共天津职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
2018年2月5日